项目管控细则--电气材料管控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27 17:42:47 点击率:

                                                          电气材料管控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现场材料特别是贵重材料的管控,特制定本办法,各部门各项目部严格遵照执行。

1.公司所辖材料往来由采购部门负责人监管,材料管控的责任由项目负责人管,分项负责人为分管,各司其职,异常情况及时向采购及工程部负责人汇报。

2.现场材料控,首要的是各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其次应从材料计划的准确率开始,再到现场动态跟踪记录等综合管控。

3.要求相关责任人认真执行及监管到位,熟知各类材料特性使用、安装等要素,必要时还须进行现场勘查、测绘。

4.材料计划汇编工作的细化要求:甲供材计划提交必须严谨,确保按签字确认后的图纸或有效单据进行,确保经复核人核实。管线、灯具严格按图分回路进行长度、盏数避免统计错误,增强对材料数量的管控。计划单采用公司或甲方统一制定的表格样式,门别类注明材料用途、用处、用量及相关货要求等留一份至公司汇入结算无特殊原因说明,材料计划与实际用量出现偏差时,造成的损失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5.现场动态跟踪等综合管控,现场材料的动态情况,应在施工日志及施工图上反映详细,大项目、全包料项目还需专职材料保管员、资料员进行24小时不缺人保管动态跟踪记录

6.材料进入现场,须做好相应的材料收货、入库、出库等记录求数据清楚,品名、规格、用量、用处、领用时间、领料人签字等重要信息收集、保存各类材料合格证、检测检验报告、原始送货单等资料。对贵重材料(如灯具、光源、电线电缆等)在安装、敷设完成后,还必须对所安装、敷设的贵重材料及时在施工图上进行跟踪记录,电缆敷设还须标明起止码、起止位置等相关数据及说明,保留好原始送货数据或复印送货单据,完工时材料的进、用、存、退等明细表必须与竣工图相符。

7材料若有剩余,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材料保管员必须以书面型式原因,若是自身因造成的剩余,理应自已负责承担退货处理及相关费用,确为他方原因造成也应主动,负责做好移交或退货处理等工作,及时签字留存为凭。剩余有利用价值的辅材,应带回或托运回公司。若有丢失、损坏现象照价赔偿,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对未按规定要求的项目处罚按100500元/次执行,同时根据情况取消部分及全部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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