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处理与追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27 16:56:27 点击率:

                                                步步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7、处理与追责

1、安全违规行为

1.1未办理“动火申请”擅自施工或动火作业人员资质不符,对施工单位予以清退,同时追究项目经理、门店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

1.2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着统一制式衣服或反光背心,处以违约金100元/人;

1.3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处以违约金100元/人;

1.4高空作业未配置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处以违约金100元/次;

1.5在施工场地饮酒、就餐、赌博、光背、赤足等违规现象,处以违约金200元/人;

1.6施工现场线路混乱、私搭乱接,处以违约金200元/次,并要求整改到位;

1.7未报备私自动用消防水进行其他用途,处以违约金200元/次;

1.8在施工现场吸烟,处以违约500元/次,地面有烟头200元/个;

1.9酒后上岗或违规操作机械等,处以违约金500元/次;

1.10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堵塞消防通道、设施、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处以违约金500元/次,并要求整改到位;

1.11建筑材料、垃圾清运未按指定路线,违规使用客梯,处以违约金500元/次;

1.12其他违反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1.13以上违规行为,施工班组、人员若屡次重犯,将对相关施工班组、人员予以清退。

2、质量问题

2.1偷工减料、未按图纸施工限期整改,视情节对施工方依据施工合同予以违约处罚、清退处理;

2.2装修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未报验使用视情节对施工方依据施工合同予以违约处罚、清退处理;

2.3隐蔽工程未验收擅自覆盖处以违约金2000元/次,验收不合格的须限期整改。

3、文明施工问题

3.1未覆盖防尘网、扬尘污染未履行环保要求(如噪声超标):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罚。

3.2在施工期间发生打架斗殴、扰乱现场施工秩序对施工单位处以违约金2000元/次,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管理责任

4.1、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现场管理混乱,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隐患,未定期组织安全交底或安全培训,对项目经理、门店安全管理责任人依据公司制度予以追责处理;

4.2施工期间因管理责任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对项目经理、门店安全管理责任人、门店第一负责人依据公司制度予以追责处理。

4.3涉及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的,需及时上报总部风险安全部及事业部直管部门,不得私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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