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人教〔2012〕47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原省人事厅、原省建设厅《关于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4〕74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初级报考条件
土建类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在岗且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二)中级报考条件
1.获得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在岗且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取得土建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二、专业设置
初、中级考试均设置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等7个专业。
三、考试科目
初、中级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等3个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50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满分150分。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12年度考试定在9月16日,上午8:30—11:30考专业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连在一起考试,中间不安排休息时间),下午2:30—5:00考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各专业考试大纲可访问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查阅(www.hnjsrcw.com)。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1日至15日登陆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进行注册报名,在网上填写《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1)中有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数码电子照片(须为JPG格式的证件专用),并打印在网上填报的登记表,交所在单位汇总。
2.资格审查。考试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统一到各市州报名,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交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与上传网上一致的免冠彩照2张、网上填写并打印好的《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登记表》和《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附件2)。现场报名定在7月18日至20日。具体现场报名地点由各市州自行安排。
省建工集团人员报考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省职改办负责资格审查。
(三)考试安排
1.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外的中学或大中专院校。
2.考务组织工作严格按照《土建工程专业职称资格考试考务手册》要求进行。
3.考生于考前1周登陆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4.9月14日领取试卷,9月17日试卷返回。
5. 考试成绩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五、考试组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组织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省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委托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实施。
六、其它
1.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级职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确认。
2.省土建职改办负责安排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证书打印工作,省职改办负责证书验印,各市州职改部门负责证书的颁发。
3.考试相关费用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复的标准收取,各地不得违反规定另收取其它费用。
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资格实行以考代评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广大参考人员和相关单位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实施,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加强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试的权威性与严肃性。